南京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南京市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全文检索   
宁夏平罗县: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激活农村资源资产
发布时间:2018-06-04     浏览次数:     来源:农民日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与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任务有机结合,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改革试验,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运行。

一、明晰各类权属,夯实产权流转交易基础

通过广泛宣传、实地丈量、三榜公示、农民确认、依法颁证,推动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2015年以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印发了《平罗县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完成农村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土地流转经营权、农村三资股权等10项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通过确权颁证,明晰了各类农村产权,扩大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范围,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夯实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基础。

二、建立四项机制,探索开展产权流转交易

制定了平罗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等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平罗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办法等,建立了四项机制。一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价格评估机制。以区域位置、地力条件、经济效益和土地流转价格等因素,确定土地产权基准参考价,由交易双方根据参考价作为抵押贷款和退出转让时协商价格的依据,降低了交易成本。二是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机制。允许农民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产权抵押贷款融资,并给予利率优惠,解决了农户以往贷款需要三户联保、担保人不愿互保等难题,简化了贷款程序,降低了贷款利率。三是农村产权退出转让机制。以农民自愿退出为前提,且退出产权的农民有稳定收入、固定住所,探索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自愿永久退出转让交易,并给予合理补偿,解决了愿意退出产权农民资产变现难题。四是农村产权重新获得保障机制。以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收储承包地的20%作为机动地,对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因生活保障等原因愿意继续承包经营的,可再次获得承包经营权,允许按退出承包地面积继续有偿承包经营,解决了退出产权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探索三种模式,规范产权流转交易行为

一是农村土地规范化流转。针对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流转矛盾纠纷多等问题,制定了《平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和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引导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促进土地规范化流转;探索建立了经营主体准入、监管、考评、扶持、退出机制和风险保证金制度;为规模流转经营主体颁发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并赋予抵押融资权能;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内容并对签订的流转合同进行司法公证;经营主体一次性流转农民土地500亩以上进行报批和风险评估;对县外工商企业流转农民承包地,收取风险保证金,有效降低了土地流转交易风险。对经营主体新增流转土地、示范场地建设、购机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全县培育种植业新型经营主体371个,流转土地40万亩,交易额达5.23亿元。

二是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为有效破解农民和经营主体生产融资难题,探索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产权抵押贷款。同时县政府设立了500万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基金,对因各种因素造成的产权抵押贷款损失,由风险防范基金和金融机构分别按50∶50的比例承担,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机构风险,充分调动了金融机构参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的积极性。2012年以来,全县累计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96万笔10.12亿元。

三是农民产权自愿有偿转让。针对进城农民城乡之间两头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保障想退地、进城经商农民土地流转后资产变现缓慢等问题,探索开展了农民产权自愿有偿转让交易,并出台转让交易办法,严格按照农户产权共有人书面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协商评估、签订补偿协议、交易中心鉴证、兑现补偿费并变更权证等6个程序进行。县政府设立了500万元的收储基金与移民安置资金捆绑使用,在村集体暂无条件支付收储费时,用收储基金垫付,农民退出产权收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产权自愿有偿转让交易20562.47亿元。

通过改革,平罗县初步明晰了农村各类产权,为农村产权依法、有序、规范流转交易搭建了平台,化解了农民私下交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激活了农村闲置资源,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实现了农民资产变现,增加了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