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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12条”
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次数:     来源:

解决乡村振兴筹融资问题,利用好社会资本是重要渠道。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0大投资重点领域,细化了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搭建了一体化的对接服务平台。

昨天,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湛中林从钱往哪里投”“有哪些扶持”“如何对接服务三个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他表示,《实施意见》中的12条内容,条条都是实招,满满都是干货,为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保障。

钱往哪里投?负面清单规避投资风险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首先要解决钱往哪里投的问题。《实施意见》结合南京实际,明确了10大投资重点领域,包括美丽乡村建设、高效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农业园区载体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资这些重点领域,不仅能享受到更多政策上的扶持,而且盈利模式也是现成的。

湛中林说,社会资本不是公益机构,投资的目的也是为了赚钱,所以要站在投资主体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资金投向10个重点领域,不敢说每一笔都一定盈利,但因为有成功的案例在前,会有很大的盈利可能性,这样才能激发投资主体的热情。

 

为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建立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就是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避免社会资本触红线,受损失,规避了投资风险。湛中林说。

有哪些扶持?土地和金融政策双管齐下

《实施意见》中,细化了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可以享受到的各种优惠条件,其中土地和金融政策的扶持力度很大。

当前,对于农村来说,最大的优势就是土地,《实施意见》明确,将建立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清单,专项用于农村发展,这为社会资本投身三农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鼓励投资主体进行点状供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湛中林介绍,实施乡村旅游项目,点状供地可以确保其更好看、更实用;而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能够激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这一块的市场前景很大。

土地保障是基础,金融支持则是催化剂。《实施意见》中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围绕三农领域加大信贷投放;提高金陵惠农贷和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覆盖面和贷款规模;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为农村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分别提供最高为30万元、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为鼓励农业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市级财政对总部注册地在南京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给予300万元补贴;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给予200万元补贴;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30万元补贴;对在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挂牌的,给予10万元补贴。

如何对接服务?定制实验室培养紧缺人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振兴是关键,只有让更多人才扎根农村,才能更好吸引社会资本投向三农。《实施意见》提出,对符合市人才安居要求的农业企业人才,按等级给予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等支持;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三带作用发挥显著的农业乡土人才,给予0.5—1万元/年津贴;对来宁到农业企业面试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1000/人的一次性面试补贴。

人才服务支撑中,最大的亮点是鼓励在宁涉农高校和农业企业联合设立人才定制实验室,建立本科生3+“1”、研究生2+“1”的新型培养机制。这一政策相当于人才的定向培养,由企业参与制定最后一学年的课程,这一年的学费也由企业承担,学生毕业后直接到该企业就业。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针对性地培养紧缺人才,为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湛中林说。

为提升服务水平,《实施意见》还明确,要搭建服务对接平台,提供项目规划、金融支持、运营服务等政策和信息支撑,为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打造最优的营商环境。